科研支持公益计划
为积极响应国家“十四五”规划,贯彻落实《“健康中国2030”规划纲要》中“推动健康科技创新”等精神,为在支持健康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下,资助医学领域科研基金项目,开展医疗公益活动,为优秀的医学科研项目给予资助。
一、项目目的
该项目旨在运用辽宁省资源支持国内相关医疗科研课题,推动国内医疗事业发展,使广大患者受益。
二、项目组织
该项目由辽宁省红十字基金会发起。
三、资金筹集
(一)资金来源
1.接受国内外法人和自然人的捐赠。
2.组织开展专项筹资活动及合作项目募集的资金。
3.辽宁省红十字基金会“健康辽宁公益基金”支持。
(二)资金用途
1.资助国内相关医疗科研课题经费;
2.专业人员成本、活动费用和其他费用;
3.公益项目管理和监督发生的差旅、物流、交通、会议、培训、审计、评估等费用;
4.为提供公益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、志愿者补贴和保险,以及使用设施、设备、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;
5.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费用;
6.基金会管理费。
(三)资金预算
根据募得款项、课题研究类型、是否具有创新性、公益性等多方维度进行评审,确定资助额度,以课题实际情况为准。
四、项目周期
2024年7月起-2027年7月31日止。
如因研究实际情况必须延长研究周期的,需在《课题申请书》中单独说明,由评审专家审定后方可延长。
五、项目内容
(一)申请条件
1.申请资助单位应为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综合性医院、专科医院或具有科研能力的医学类院校,并有相应的科研项目管理和伦理审查制度,账务账户能接收课题研究经费并提供合规的财务票据;
2.申报项目必须经单位同意后方可报送,为避免研究触及伦理问题,科研方案需根据所在医院规定通过伦理委员会批准,以保护受试者的权益,并确保试验结果不会引发人、自然、社会的伦理问题;
3.获得资助的课题需接受基金会对课题执行情况的检查,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;
4.申请资助单位可通过提交授权书授权一位申请人进行申请,授权申请人(项目负责人)应具备完成项目必备的学术水平,有相关研究基础和经验并从事实质性的研究工作,必须在中国境内进行该科学研究。
(二)申请方式
1.申请资助单位(或授权申请人)下载课题申报书(附件一),连同研究方案(含研究周期、科研单位数量、研究目的、覆盖区域、预算等)提报至辽宁省红十字基金会;
2.评审委员会成员通过评审会进行打分(评审标准见附件二);
3.评选结果将在基金会官网公示,最终解释权归辽宁省红十字基金会所有;
4.课题通过申报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核;
5.辽宁省红十字基金会与课题申请资助单位签署资助协议,确定协议监管内容和支付方式并盖章,连同《课题申请书》盖章原件和伦理批件复印件一同寄出。
六、资金审批及使用
1.申请书经专家评审,评审内容主要围绕立题依据,研究方案和研究基础进行评审,总分100分,资助标准如下:
(1)80-100分,按申请金额资助,若申请金额超过5万元与基金会协商后确定;
(2)80分以下的不予资助;
2.基金会项目部根据善款募集与通过评审课题需求确定资助额度,并将以上信息整理成表格提报至基金会理事长办公会审议;
3.通过理事长办公会审议,签署资助协议后,由辽宁省红十字基金会向申请资助单位对公账户拨付50%首款经费;
4.课题研究启动;
5.申请资助单位(或授权申请人)提供结题报告、课题研究费用明细及支持文件,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报告符合课题要求后,由辽宁省红十字基金会支付50%尾款经费。
七、项目规划
2024.7 |
项目公示 |
项目方案、周期、申请对象 挂网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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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.7.1-2027.6.30 |
项目执行 |
基金会项目部根据善款募集与通过评审课题需求确定资助额度,并将以上信息整理成表格提报至基金会理事长办公会审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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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执行过程中,随项目进度,辽宁省红十字基金会每三个月在官网进行一次公示。 |
2027.12 |
项目总结 |
辽宁省红十字基金会在2027年12月前,按照要求完成项目结项报告并提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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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责任分工
辽宁省红十字基金会负责对项目统一管理,主要负责项目资金管理及项目监督。
九、监督
1.项目执行过程中,随项目进度,辽宁省红十字基金会每三个月在官网进行一次公示;
2.项目执行接受社会监督和审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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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省红十字基金会关于设立“科研支持公益计划”的决定
넶15 2024-08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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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8-22 附件1:辽宁省红十字基金会科研支持公益计划项目申请书.pdf
끂44 184.64 KB -
2024-08-22 附件2:辽宁省红十字基金会科研支持计划课题评审表.pdf
끂37 175.09 KB